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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13 14:42      

 

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3: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4: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5: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6-1: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6-2: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附表7: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8: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9:安顺市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按经济分类)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按功能分类)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专用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建议;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市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4、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大宗农产品流通、主要农产品进出口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许可的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9、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的初审和报批及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0、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建议和报批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14、组织和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16、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推进全市“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并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区(管委会)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统筹协调抓好全市促进农民增收的安排、督查、总结和年终综合考核等工作,推进农民持续增收。

17、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联系、协调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监测、统计、项目申报等工作。

18、市“三办”领导小组办公室:(1)蔬菜办: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蔬菜工作的指示、决策,抓好全市的蔬菜工作;制定安顺市蔬菜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各地申报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组织开展蔬菜科学研究,抓好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为企业、基地、菜农之间搞好协调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制定安顺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烤烟办:制定全市烤烟生产指导性计划,下达烤烟生产任务;当好政府参谋,作好全市烤烟生产的合理布局;为全市烤烟生产搞好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各级党政及烟草部门解决好烤烟生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为烟农搞好服务。(3)茶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全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县区做好区域、品种布局及种植规划布局;指导县区做好种茶大户(合作社)种植、加工等技术培训;引导各地积极开展茶叶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和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及招商引资、融资等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项目的整合、协调,进一步提升茶叶品牌形象。

19、农业园区科:研究、草拟并推进出台加快全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相关意见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及项目建设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监测,以及信息、简报的采编等;指导各园区规划编制,并督促各园区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制定全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年度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园区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对各园区进行年度考核;指导各园区推进水、电、路、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农业配套装备设施,提升园区生产能力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指导各园区推进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经营。积极引进和创新应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最新科技成果,推动信息化技术运用,提升和转变传统农业生产和管理方式;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园区办确定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招商重点、制定招商策略;组织配合好各类招商活动,搞好招商项目的洽谈、引进、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园区办负责对入园区企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各种协调服务,并为入园区企业、合作社搞好各类培训;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园区办进行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科研成果引进,同时引导企业进行自主科技创新和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先进科研成果;完成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5个100工程”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2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计13家。即安顺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全额)、市农机中心(参公、全额)、市农业执法支队(参公、全额)、市农业区划办(事业、全额)、市农业广播学校(事业、全额)、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全额)、市农业经营管理站(事业、全额)、市植物植检站(事业、全额)、市土壤肥料事业站(事业、全额)、市种子站(事业、全额)、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事业、全额)、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事业、全额)、市蚕种场(事业、差额)。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农业委员会人员情况(2018年12月31日)


序号

部 门名称

编制数

在职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数

遗属补助人数

备注

1

市农业委员会

34

25

25


行政机关

2

市农机中心

19

16

29


参公事业

3

市农业执法支队

15

13

1


参公事业

4

市农业区划办

8

7

9

1

全额拨款事业

5

市农业广播学校

5

5

5


全额拨款事业

6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16

15

9

1

全额拨款事业

7

市农业经营管理站

8

7

2


全额拨款事业

8

市植物植检站

11

9

7

1

全额拨款事业

9

市土肥站

7

7

2

1

全额拨款事业

10

市种子管理站

12

10

10


全额拨款事业

11

市农产品质检中心

15

10

1


全额拨款事业

12

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7

6



全额拨款事业

13

市蚕种场

53

36

69

5

差额拨款事业


合计

210

166

169

9


市农业执法支队财务未独立,收支包含在市农委内。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和部门公开表中的数据包含下属所有事业单位的汇总数据。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安顺市农业委员会总收入5041.33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3119.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1.58万元。总收入比2018年6606.1万元减少1564.77万元,减少了23.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8年减少345.56万元,减少了9.97%,2019年结转收入比2018年结转收入减少1219.21万元,减少了38.12%。

2019年安顺市农业委员会总支出5041.33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基本支出2132.44万元,比2018年2109.79万元增加22.65万元,增加了1.07%;公用支出157.01万元,比2018年166.72万元减少了9.71万元,减少了5.8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30.30万元,比2018年1188.80万元减少了358.50万元,减少了30.16%;上年结转支出1921.58万元。

机关及相关委属单位收支减少原因是在职、离退休人员减少,项目预算收入比2018年度减少358.5万元,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市农委及委属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速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和使用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总入数为5041.33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上年结转收入1921.5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农林水支出156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8万元,其他支出121.15万元。),市级财政批复部门收入数为3119.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1万元,农林水支出262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总支出数为3119.75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基本支出2289.45万元,项目支出830.30万元。

基本支出比2018年2276.51 万元增加了12.94万元,增加了0.57%,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基本工资。项目支出比2018年1188.8减少了358.5万元,减少了30.16%。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被取消。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教育支出74.51万元,比2018年60.49万元增加了14.02万元,增加了23.18%,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基本工资及相应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85万元,比2018年175.23万元增加了0.62万元,增加了0.04%,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社保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1万元,比2018年96.81万元减少了0.30万元,减少了0.31%,减少原因是部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减少。农林水支出2622.32万元,比2018年2487.29万元增加了135.03万元,增加了5.43%,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及原支出科目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50.56万元,比2018年150.49万元增加了0.07万元,增加了0.05%,增加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9.75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比2018年3465.31万元减少345.56万元,减少了9.97%,减少的原因是在职、离退休人员减少,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和压缩部分实施效果不明显项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4.51万元,比2018年60.49万元增加了14.02万元,增加了23.18%,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基本工资及相应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85万元,比2018年175.23万元增加了0.62万元,增加了3.28%,增加了0.04%,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社保费用。卫生健康支出96.51万元,比2018年96.81万元减少了0.30万元,减少了0.31%,减少原因是部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减少。农林水支出2622.32万元,比2018年2487.29万元增加了135.03万元,增加了5.43%,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及原支出科目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50.56万元,比2018年150.49万元增加了0.07万元,增加了0.05%,增加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75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教育支出74.51万元,比2018年60.49万元增加了14.02万元,增加了23.18%,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基本工资及相应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85万元,比2018年175.23万元增加了0.62万元,增加了3.28%,增加了0.04%,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社保费用。卫生健康支出96.51万元,比2018年96.81万元减少了0.30万元,减少了0.31%,减少原因是部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减少。农林水支出2622.32万元,比2018年2487.29万元增加了135.03万元,增加了5.43%,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及原支出科目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50.56万元,比2018年150.49万元增加了0.07万元,增加了0.05%,增加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按经济分类)情况

1、机关基本支出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3.21万元,同比下降1.27%,其中,基本工资219.02万元,同比下降3.2%,津贴补贴233.99万元,同比下降2.63%,奖金29.14万元,同比增加54.59%;社会保障缴费124.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12万元,同比下降2.4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27万元,同比下降2.4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同比下降2.53%,住房公积金56.13万元,同比下降2.72%。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98万元,同比下降10.31%,其中,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5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9万元,差旅费2.45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802.30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802.30万元,同比下降30.88%。

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89.28万元,同比增加3.72%,其中,基本工资291.21万元,津贴补贴286.89万元,绩效工资18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8万元,住房公积金94.4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03万元,同比增加0.58%,其中,办公费5.4万元,水费0.90万元,电费1.82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差旅费10.25万元,会议费1.30万元,培训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4万元,工会经费7.75万元,福利费2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98万元,同比下降1.42%,其中,离休费38.08万元,退休费430.9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按功能分类)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75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教育支出58.37万元(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3万元(其中,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2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1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7.8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8.7万元)农林水支出2689.38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82.15万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87.9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803.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05.37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5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41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5万元,公务接待费36.88万元,公务用车费28.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1%,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数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0%,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24.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13%,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基金预算,也无上年结转结余数,表中数据为零,所以未在此表中披露和反映。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7.9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3.48万元比2018年78.16万元下降了4.68万元,下降了5.99%,下降原因是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会议费1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3.90万元减少了0.9万元,减少了23.08%,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比2018年5万元减少了0.5万元,减少了10%,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9.53万元减少了3.53万元,减少了37.04%,减少原因是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15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按采购资金来源,预算管理资金24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资金70万元,按采购品目,采购货物类88万元,采购服务类227万元。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将按照《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协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安顺农业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0辆(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公务用车实有数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办公用房面积7467平方米,计算机169台,复印及打印机27台,传真机12台,公用电话23部,享受财政补助的住宅电话23部,专用设备15套,其他设备89台、套。固定资产总额482.9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不定期报送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安顺市财政局批复2019年安顺市农业委员会部门项目预算经费项目支出预算830.30万元;2019年虽然未全部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将选取蔬菜产业建设补助120万元和中药材产建设补助经费200万元支出较大的项目资金来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为下步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打基础。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830.30万元(此数据包含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数)。其中:蔬菜产业建设补助120万元,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作物引进试验示范20万元,新机具新技术试验推广10万元,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机械化9万元,3S系统建设工作经费3万元,农业项目库工作经费3万元,“四办”工作经费4万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万元,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补助经费4万元,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管理及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工作及会议费10万元,市级耕地地力评价及单位耕产出率测算工作经费1万元,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申报认证补助经费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耗材、培训及工作经费10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补助经费5万元,农场事业费1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5万元,技术培训7万元,种子质量抽样检查、鉴定、备案经费5万元,农情信息收集及对信息员培训2万元,12316及短信平台正常运行经费5万元,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工作经费10万元,粮油增产及高产工程项目申报前期经费及市级配套50万元,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资金4万元,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补助资金3万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补助资金2万元,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资金1万元,“5个100工程”省级农业园区创建、招商引资、人员培训及工作经费10万元,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机具购置补贴经费10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体系)及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10万元,农机推广培训5万元,《农民日报》下乡补助经费42.30万元,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及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支持配套补助5万元,其它工作经费20万元,2019年蔬菜保险市级配套资金80万元,中药材产建设补助经费200万元,2019年水稻保险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

以上农业部门项目预算经费,安顺市农委将围绕工作大局,认真执行预算管理的政策规定,履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的责任,按市政府批准同意的2019年经费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本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统筹抓落实的原则,为把握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保障各项目有序、有效落实,按照预算开支计划,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市农委,以便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同时,市农委将随时、公开接受财政、审计及社会监督。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安顺市农业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披露。

(七)专有名词解释

1.一产增加值:就是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在这个清算周期(一般以年计)比上个清算周期的增长值。

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直接税以及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3.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由沉积物、农药、废料、致病菌等分散污染源引起的对水层、湖泊、河岸、滨岸、大气等生态系统的污染。与点源污染相比,面源污染范围更广,不确定性更大,成分、过程更复杂,更难以控制。主要由大面积施用农药化肥或污水灌溉引起。

附:安顺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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