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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改造拟支持项目申报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8-26 10:51     来源: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支持范围

拟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肉牛、茶叶、辣椒、中药材、食用菌、竹、油茶、刺梨、酸汤、荞麦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包括引进先进加工设备、环保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分装线、冷链物流设施,应用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新技术新装备集成,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贵州省内注册成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申报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辖区内企业不超过40%)。

2.单个企业累计申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项目建设原则上须为2025年新建且在1年内完工。

(三)主导产业明确

申报农产品加工项目须符合注册地市(州)、县(市、区)重点支持发展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制定主导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项目内容与申报企业主营业务一致。

(四)项目准备充分

项目建设必需的规划、用地、设计、环评、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基本完成相关部门审批,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五)联农带农紧密

申报支持企业应采取自营或订单合作等模式建设有标准化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企业加工原料以省内生产为主,建立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

(六)经营守法规范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涉税违法问题、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出现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向注册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书和有关证明资料。

(二)市县推荐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知尽知。对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编制项目申报书,开展实地核实,对拟推荐的项目上报所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产品加工布局,加强对辖区内县(市、区)项目工作指导,组织专家团队对推荐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确保推荐项目能落地、能见效。

(三)省级评审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共同对市(州)推荐项目开展审查,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推荐项目开展现场核查。遴选出省级财政支持的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和确定补助资金额度,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审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名单。

(四)支持方式

项目建设原则上须在1年内完工,项目立项批复下达后,省级直接拨付项目县40%;项目实施完成,市(州)级组织项目初验提出拨款申请,通过省级抽验后拨付剩余60%。

(五)资产管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约定形成的固定资产5年内由实施主体管理使用,约定期内资产处置及更新需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约定期满后方可自行处置。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月4日,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将推荐申报项目正式行文、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9月4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企业项目申报书要求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他材料纸质版1份、所有材料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安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3353795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主要用于征集筛选项目,为后期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提供依据,同时将通过优中选优方式进行遴选。

附件1、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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