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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5 17:10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加大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激励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持续壮大农业企业总量和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两规”企业培育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黔农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2024年度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农带农奖补

(一)申报对象

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奖补标准

2024年度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带动500户、200户以上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奖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奖补企业应提供以下联农带农资料:

1.联农带农奖补资金申请表。

2.带动农户印证资料。

3.企业承诺书。

4.银行开户证明。

二、营业收入奖补

(一)申报对象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奖励标准

营业收入2024年度首次突破百亿级、五十亿级、十亿级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请奖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收入奖补资金申报表。

2.由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2022年营业收入数据。

3.企业承诺书。

4.银行开户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向公司注册地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奖补,视为主动放弃。

(二)市县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严格对照奖补类别,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出具相关证明和汇总申报企业资料。其中,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证明需由县级发展改革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出具,营业收入证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

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证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兑付。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省发展改革委意见建议,确定拟奖补名单,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定同意后,兑现奖补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纳税等方面严重不良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取消龙头企业资格。

(二)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必要时,可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复核。请各市(州)于202559日前将企业奖补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三)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优化支持政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挖掘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联农带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有关典型案例。

附件:1.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奖补申报书

2.2024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奖补申报书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414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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