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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底,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组织对全市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780批次农产品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紫云自治县韦小朵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豇豆,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部门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特此公告。
附件:1.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名单(2024年第1期)
2.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024年第1期)
附件1
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名单(2024年第1期)
序号 |
任务来源 |
被抽样地 |
抽样环节 |
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户) |
样品类别 |
样品名称 |
超标参数 |
药物类型(禁用/限用/常规) |
检测结果(mg/kg) |
判定限(mg/kg) |
检测结果判定 |
判定依据 |
1 |
省级监督抽查 |
紫云自治县 |
生产基地 |
韦小朵(种植户) |
蔬菜 |
豇豆 |
毒死蜱 |
蔬菜禁用 |
0.023 |
≤0.02 |
不合格 |
GB 2763-2021 |
附件2
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024年第1期)
1.毒死蜱
毒死蜱别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2013年12月9日,原农业部发布公告第2032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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