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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顺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02     来源: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服务)局(中心)、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黄果树旅游区农牧水管理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院,局属各有关单位:

2023安顺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3年安顺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2023530日      



附件


2023年安顺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要求,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落实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做好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全市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要市农业科学院及其他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材料和违规育繁种材料。

(二)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对辖区内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进行全面排查,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加工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三)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市级不定期进行抽检。要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

(四)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农业科学院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单位官网开设宣传专栏方式,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指导相关企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合理合规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机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部门到岗位,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失职的观念。要强化部署、协同监管,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执法工作,列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措施,充分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条件。

(三)强化检查督导。一是加大关键时节、重点区域检查指导力度,督促监管措施落实,提升监管效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日常检查坚持填写《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并及时上报,推动建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追踪反馈的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坚持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要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任务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会同局种植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局畜牧发展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站加强全市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督查、抽查工作;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站做好南繁基地、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做好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的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安排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于每月4日前报送《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附表1)和上月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表2。并202369日、129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同步报送半年、全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表3)。

附表:1.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

2.2023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

      3.2023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附表1


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单位所在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场检查时间


具体检查

内容


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存在问题的处置措施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受检查监管单位意见












(加盖公章)


说明:此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开展检查当天报送。

附表2

2023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信息公开(件)

立案件数

办案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2、案件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附表3

2023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检查研发、生产、经营单位(家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问题(起)

涉及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吊销证照企业

(家)

试验环节监管








南繁基地监管








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制种基地监管








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转基因进口加工企业监管








小计








说明:此表半年报送一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69日、129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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