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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贵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安排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原则上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中选择,但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早已结束,未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的项目无法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支持。
二是财政衔接资金是到县资金,项目由县(区)立项、批复,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2023〕1号)的相关要求指导县(区)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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