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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安顺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试行“小田并大田”破解我市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始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要求,调整市本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建立“531”项目库,力争在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目前,全市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40.12万亩,其中:2011年—2018年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施面积59.75万亩;2019年—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实施面积80.37万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块整治情况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高标准农田主要实施田间道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持、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等措施。在以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因资金投入不足、施工成本高等因素,主要解决群众急需的如机耕道、排洪沟、灌溉渠道、管网等基础设施。
近年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充分征求群众意愿,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开展“六方会审”,在合适的区域开展田块整治,探索性开展土地碎片化治理,将零星破碎的巴掌田归并为集中连片耕地,提高宜机化率、降低生产成本,为规模化种植提供了便利,全市总计实施田块整治面积3380亩。如:2023年关岭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上关镇宜所村对340亩土地开展田块整治,并修建机耕道、灌溉渠道等基础配套设施。通过召开群众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同增同减、土地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将零星破碎的田块399块归并为52块,最大面积8.5亩、最小面积1.8亩,田块整治后由种植大户进行流转种植。又如:为了提高宜机化率,2022年在紫云自治县坝羊镇对1386亩田块开展整治,将原来的2550块土地归并为28块,最大面积170亩、最小面积10亩。2024年在紫云自治县坝羊镇新山村对350余亩土地进行平整归并,并在项目区域修建机耕道、排洪沟等基础设施,将原来的150块土地归并为47块,最大面积18.2亩、最小面积2.9亩。田块整治完成后返还群众,方便机械化种植,也为规模化集中统一种植创造了条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标准低。近年来,虽然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逐步增加,从2019年1500元/亩增加到现在的3000元/亩,但我市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形地貌复杂,建设成本高,亩均投入不能满足建设需求,同一项目区域不能同时修建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田块整治、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只能解决群众急需的工程措施,建设内容较为单一,距离建成真正意义的高标准农田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田块整治难度大。由于我市丘陵山区占比高,集中连片、水源条件好的区域已建设,按照不能重复修建的工作要求,项目建设选址多是“边、角、旮、掉”的地块,地块零星破碎,土地资源有限,现有的耕地高低落差大,地形复杂,分布不均衡,在田块合并上存在项目建设难度大、施工技术要求高等情况,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是群众矛盾突出。在实施高标准农田过程中,修建机耕道、灌排沟渠等基础设施需占用群众耕地,且无耕地补偿,导致群众矛盾突出。由于小农经济影响深远,群众对承包土地感情深厚,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需打破原来土地界限,对零星的土地进行归并,综合多种因素,部分项目区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及信访风险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我们将按照“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目标要求,学习借鉴好的方式方法,持续在集中连片、水土资源条件好的区域推进“小田并大田”等田块整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土地碎片化整治。以县(区)为“主战场”,以整乡、整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的模式建设高标准农田,搭建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库,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同时与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沟通对接,探索通过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高标准农田相结合,共同推进土地整治,充分与大中型灌区相衔接,优先考虑水源保障。通过整合部门资金共同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完善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整治。
二是优化项目区域设计投入。在项目规划设计中,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县(区)人民政府主导,优化项目区设计,力争田块整治不低于总投资的10%,灌溉排水工程不低于总投资的25%,田间道路工程不得高于总投资的35%,农田输配电工程不得高于总投资5%,农田地力提升不得高于总投资的8%,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不高于5%。
三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变,扭转小农传统观念,在范围不变、耕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小田并大田”的推行,有效整合“巴掌田”及分散的耕地。结合群众意愿,将土地流转种植大户经营,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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