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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同盟安顺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农村耕地“一户一田”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近年来,安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始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三区三线”最新成果划定,全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253.42万亩,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建设高标准农田132.12万亩。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主要建设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田块整治、农田防护工程等措施,并在合适的区域开展了田块整治工程。比如,为了提高宜机化率,通过“小田并大田”方式,2023年在关岭自治县上关镇宜所村开展田块整治。在建设中,成立了书记、县长担任双指挥长、县直各部门共同协作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村党支部组织挑选了3名党员、6名联户长、4名群众代表成立“党群议事小组”,对地块调整、田埂修复与砌筑、基础设施建设、田坎改造设计等一事一议,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并通过召开群众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地块和地上附着物测量清点,采取同增同减、土地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涉及水田面积340亩、农户149户、田块399块。整治后建成最小面积1.8亩、最大面积8.5亩的52块高标准农田。再如,2022年在紫云自治县坝羊镇开展田块整治。在建设中,创新“乡镇长+党支部+驻村工作队+乡贤寨老”模式,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针对群众提出的面积测量、田块边界等问题重点解答,让群众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按照包片县领导、县直行业部门、乡土人才、镇村两级和村民“五方共建”机制推动项目建设。涉及面积1386亩、农户1167户、田块2550块,通过整治后建成最小面积10亩、最大面积170亩的28块高标准农田。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田块整治难度大。安顺市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耕地高低落差大,地形复杂,分布不均衡。结合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耕地坡度分布来看:在2°及以下的平地面积43.38万亩、占比12.71%,2°~6°坡耕地面积75.75万亩、占比22.2%,6°~25°耕地面积185.24万亩、占比54.27%,大于25°耕地面积36.93万亩、占比10.82%。在田块合并上存在建设难度大、施工技术要求高、投入成本高的实际问题。
(二)群众矛盾较为突出。在日常工作及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我市地处山区丘陵地带,耕地分布不均衡的原因,耕地土壤肥力、耕地质量、等高线等悬殊较大,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中,多数参考“肥搭瘦”“远搭近”“高搭低”的模式进行分配,群众比较乐于接受。目前,在“小田并大田”的过程中,需要倒田坎,群众“心中的田坎”难以破除,依然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及信访风险隐患。
(三)田块整治选择面受限。通过现有的耕地图斑比对、实地踏勘等工作,全市集中连片、平整耕地范围较少,地块较为零星破碎,在坡度大的区域实施“小田并大田”难度大,农业经济效益不高。目前,实施的田块整治区域多数通过土地流转模式进行,流转费用亩均在700—1000元之间,投入成本较高,并且平台公司、种植大户、个体经营主体流转的土地均为土地平整、水源丰富、交通便利、大中型机械操作便利等区域,面对高差较大、水源保障不足、大中型机械化使用率低、人工成本高等区域无人问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探索推进“一户一田”改革。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改革政策推进,坚持以市、县政策改革为主导,广泛征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发改、乡镇、村(居)意见建议,积极向省内外“一户一田”典型的成功案例开展经验交流学习,探索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学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指导性意见或改革政策。
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随着国家欣欣向荣的发展,小农经济已经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剩余劳动力不能全面有效管理土地耕种,造成农作物种植经济收益不高,边、旮、吊的巴掌田块暂无人管理的情况依然存在。为此,我们要在持续开展“小田并大田”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种植意愿较高的种植大户、农村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管理和经营,选择群众基础条件好的村居(社区)探索推进“一户一田”改革试点,争取形成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互换并地,扭转小农传统观念,实现范围不变、耕地用途不变。通过“一户一田”的推行,有效整合“巴掌田”及分散的耕地,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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