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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安顺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中央1号文件、新国发2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力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依托优势特色资源,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4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97家。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涵盖了茶叶、生猪、中药材、牛羊、家禽、食用菌、特色林业、粮油、蔬菜、水果、生态渔业等方面。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分布为:西秀区21家、平坝区16家、普定县19家、镇宁自治县9家、关岭自治县16家、紫云自治县7家、经开区9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80家,其中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1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13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00家。
(三)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共有1648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3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7家。
二、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的措施做法
(一)围绕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发展产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围绕当地农业结构特点和产业特色开展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了西秀辣椒、平坝蔬菜、普定韭黄、镇宁精品水果、关岭黄牛、紫云红芯薯的“一县一业”产业新格局。初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为纽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专业产销大户为核心,广大农民为基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格局。
(二)强化培训宣传,提高农户综合素质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才和农技人才的培训,是增强整体素质,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的必然选择。市农业农村局以全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从强化培训宣传入手,制造氛围,多部门联动,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开展“千名农技专家下基层”活动,选派70名农业科特派深入基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服务;完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9个,累计发布农业主推技术59个,已开展集成技术示范13项,完成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510人、特聘农技员8人,培育示范主体60个,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9个,开展技术服务341次。农技人员参与基础性示范服务人数742(人),领衔揭榜挂帅人数47(人);主推技术到位率平均达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8%。2022年度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62人,通过培训传授农产品电子商务、智能手机应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等,提高了农户的综合素质。据调查统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约90%以上的合作社负责人参加过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训。通过对高素质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涌现出了一批如普定县吴长国、平坝区朱胜成等带动农民发展、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先进新型职业农民典型人物。
(三)巩固利益联结,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订单农业、土地入股、利润返还、土地流转、务工酬劳、保护价收购等各种利益联结机制,采取“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村社合一”等模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样化发展模式,形成公司、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联结体,实行集约化经营,不断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把打造“股份农民”作为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主要方式,引导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作或入股经营实体,让农民参与到产业发展的经营、管理和收益的各个环节中来,分享更多改革红利,涌现出“合股联营、村社一体”“秀水五股”等模式。推进农村改革,推广“塘约经验”,倒逼一批村支两委带头人成为抓发展、促改革的经济能人,带领广大村民发展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安顺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共有36个市级试点稳步推进中,充分展示安顺乡村振兴开新局成果。
(四)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0年以来,市级积极向上争取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方面资金1101.3万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营业务56万元、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14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试点示范72万元、农民合作社239.3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5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20万元。
2.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把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农民、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资金支持,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根据《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方案》的通知》(黔财金〔2021〕23号)要求,参加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如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甘蔗、马铃薯、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的农户、经营主体承担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5%,购买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承担总保费的30%,其中属于中央奖补险种(茶叶、辣椒、鸡养殖保险)承担20%,脱贫户及边缘致贫户承担保费部分降至10%,其余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近三年来,市级每年安排农业保费配套补贴资金不低于600万元,最大限度减小产业风险,逐步实现“有灾报成本、无灾报收益”。
3.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1年以来,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给种粮农民造成的负担,配合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新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共计下达5290.35万元。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走访指导力度
持续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及时掌握在原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抓好规范化建设,通过督促指导其完善日常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等措施,促进规范化运营,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提高综合实力。
(二)不断强化人才培育引进
坚持“培引结合,以引促培”,通过加强人才引进,针对性地搞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开发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管理团队的教育培训和规范化建设、帮助合作社提高合作社管理者和社员综合素质、帮助农户理清发展思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继续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自身特点,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等项目,对我市发展前景好、具有品牌效应的产品及企业进行扶持,引导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和产品,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谋划SPV农业产业项目44个,总投资26.78亿元,计划投入财政涉农产业资金5.79亿元。其中牛产业类项目10个;金刺梨产业类项目3个;中药材产业类项目6个;生态渔业产业类项目5个;茶叶产业类项目6个;农业特色产业项目14个(含生态家禽4个、花椒1个、其他水果2个、其他林下产业2个、农业加工类产业4个、秸秆利用项目1个。)
(四)积极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
探索新形势下银企之间交流互信的新途径,通过推动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实体发展工作,推动银企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有效渠道,实现零距离沟通交流,促进双方之间的信用合作,解决好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押难、贷款不及时和还贷不灵活等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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