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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农业(林牧水)局(畜牧服务中心)、农牧水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对《安顺市财政局关于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其本级2025年上半年部门项目预算经费意见建议的报告》(安市财呈〔2025〕142号)的批示精神,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按照中央、省、市财政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月补助150元的标准,结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给我市的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现将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市级配套资金8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该资金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
请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村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号)、《安顺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并于12月31日前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2.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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