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2 10:29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法宣办关于印发《2022年安顺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市法宣办〔20222),结合《安顺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顺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度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现印发《2022年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拟定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计划,于4月底前报送局法规科。未列入清单的单位也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我局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625日前、1125日前报送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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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责任单位:局党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责任单位:局党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经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种植业科、市种子站

6.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科、生态渔业专班、安顺市渔政管理站、水产站

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牧科

8.《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兽医科

9.《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种植业管理科、市植保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土肥站

1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田建设管理科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党组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配合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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