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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
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黄果树旅游区农牧水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省农业农村厅有关“两品一标”工作的指示,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黔绿发〔2021〕5号)等要求,做好202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结合安顺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2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坚持质量第一、严格管理;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多措并举。加大认证监管力度,在上级的领导支持下实现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工作稳步发展。
二、工作思路
结合我市“9+3”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坝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开展品牌申报推荐,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动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市场监察,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规范使用标志。加强产品证后监管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技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效能。利用宣传月、农交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加大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力度。
三、工作任务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任务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进方案,着力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不断挖掘地方特色农业生产文化和传统,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工作;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和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二三产业融合体、农商联合体、农工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除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各1个外,其余6个建置县(区),2021年必须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各2个,申报成功各1个。
(二)有序开展基地建设和管理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抓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培训、推广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水果、茶叶、粮油、蔬菜、食用菌等产业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全市力争成功申报一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或“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基地。
(三)组织开展企业与市场对接活动,多渠道宣传、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
要做好辖区内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宣传培训、参展企业(产品)的遴选和推荐等相关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省农交会、部中心举办的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和安顺市组织的有关推介活动等;做好辖区内宣传月活动,通过进社区入超市开品鉴会等形式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
(四)做好认证后续监管工作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认证后续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企业及产品开展全覆盖年检和续展工作。
按要求组织开展获证产品风险监测,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行为,坚决打击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合法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要对获证主体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帮助指导认证主体不断完善各项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引导认证主体通过制订标准和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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