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本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本地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4件,其中,行政许可20件,占比27.02%;行政处罚18件,占比24.32%;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行政检查36件,占比48.65%;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2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被纠错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印发了《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业监督检查与涉嫌农业行政违法行为查处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农业行业管理机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效率。完善了《安顺市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涉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务服务规范办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印发了《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承办规则》,指导窗口严格按照全省标准化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进行收件,坚决杜绝线上线下办事“两张皮”。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根据“三项制度”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制定《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顺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于2021年12月10日公示于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机构改革后,我局“三定”方案明确由局法规科(执法监督科)作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机构;已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公示,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配备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人员3人,其中,分管领导1人、专职人员2人、1人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公开。4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及强化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录入情况进行核查,不存在异常案件和异常人员情况。我局2023年投入8万余元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了包括6台执法记录仪在内的执法装备;2024年,投入9万元,采购19台执法记录仪、6架执法专用无人机、25个强光手电等执法装备配发6个县区,进一步为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提供保障。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严格落实《贵州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制定《安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水平提升,26名持证人员均完成60学时的轮训。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开展3次案卷评查工作,覆盖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查办的行政处罚案卷,重点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卷宗档案等5大类29项,对各县(区)参评的46卷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严格评查,其中推荐参加全省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卷。
(五)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 -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把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学习培训、交流研讨、以案释法、案情会商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目前,共组织培训3次,共4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按要求报送安顺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每月工作推进表。根据《计划》要求,对我局涉及的22项目标任务逐一认真推进落实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到位情况差。比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0人,在岗仅9人,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需求,影响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农业农村部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任务繁重,大量新进执法人员为非法律专业或改革前未从事过执法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能力要求。
(三)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农业执法所面对人群为大多数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农资经销商、种养殖大户、商贩,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一定的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力量。督促各级执法队伍按编制数配备执法人员,为开展好执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积极为基层执法人员争取政策,解决基层执法人员身份和待遇问题,激发工作积极性。 (二)提升执法能力。把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采取学习培训、交流研讨、以案释法、案情会商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创新方式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进农村”“巾帼普法乡村行”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引领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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