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粮油作物测产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
粮油作物测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林牧水)局、黄果树旅游区农牧水管理服务中心:
为规范粮油作物测产方法,科学、客观、正确地评定粮油作物产量水平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粮油作物测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要求,突出标准化和可操作性,遵循级县(区)级自测、市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阳光操作,确保粮食作物测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粮食作物测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以县为主。各县(区)统一组织各自辖区的测产工作,并对测产结果负责。
2.科学选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有代表性的地块和有代表性样点进行测产,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3.统一标准。实行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相结合,统一标准,规范运作。
二、测产程序
取样方法:每个县(区)根据自然生态区,每个作物选取区域内分布均匀、有代表性的9个田块进行理论测产和实测。
县级自测:水稻、玉米、小麦、杂粮在成熟前15~20天组织统计调查队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抽取的测产点进行理论测产,马铃薯在收获前15~20天进行产量预估。并将测产和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区)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县(区)级对自测和预估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组织统计调查队人员和技术专家进行复测,并保存测产资料备验。同时,在作物收获前10天推荐1~3个测产点申请市级实测。
市级抽测:测产点由县(区)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推荐,市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按照实收测产办法实测。
结果认定:各测产点由县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测产,并对测产结果加权平均后得出该生态区域粮食作物单产和总产,进行最终评估认定;测产结果由市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测产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三、人员组成和测产步骤
(一)人员组成
1.人员条件。市级测产专家组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的专家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调查队相关人员组成。县测产专家组由1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的专家组成和县(区)统计局(国家统计调查队)相关人员组成。
2.责任分工。县级点测产专家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调查队)或市农业农村局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测产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
3.工作要求。专家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工作。
(二)测产步骤
1.前期准备。市级专家组首先听取县(区)农业部门汇报粮食作物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方面情况,然后查阅测产有关档案。
2.制定方案。根据汇报情况和档案记载,专家组制定测产方案,确认取样方法、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
3.实地测产。根据测产工作方案,专家组进行实地测产,并计算结果。
4.汇总评估。专家组对测产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认定。
5.出具报告。测产结束后,市、县(区)级测产专家组分别向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测产和预估报告。
联系人:李朝晖(13985305058)、王萍(13595331918)
附件:粮油作物测产方法
2020年8月24日
附 件
粮油作物测产方法
为了规范安顺市粮油作物的产量测定方法,科学、客观、正确地评定粮油作物产量水平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特统一要求按如下方法进行粮油作物测产验收。
一、水稻测产方法
(一)理论测产方法
1.取样方法
根据田块肥力梯度和长势,取代表区域内上、中、下生产水平(产量等级)的各一块田进行理论测产。每块对角线3点取样。移栽稻每点随机量选10行,测量行距;随机量取21穴,测穴距,计算每亩穴数;顺序选取20穴计算穗数,抛秧稻、直播稻每点选取1平方米以上面积调查有效穗数,取稻株3穴调查穗粒数、结实率。千粒重以品种区试平均千粒重计算。
2.计算公式
理论产量(公斤/亩)=有效穗(万/亩)×穗粒数(粒)×结实率(%)×千粒重(克)×10-6。
(二)实收测产方法
1.实收测产取样方法
根据各测产点理论测产情况,或根据田块肥力梯度和长势,取代表区域内上、中、下生产水平(产量等级)的各一块田进行实割,每块田验收面积不小于67平方米。
2.田间实收
对取样点的稻谷进行称重,对实收面积进行测量(单位:亩);
随机抽取实收数量的十分之一左右进行称重、去杂,测定杂质含量,计算杂质率(单位:%);去杂后的稻谷进行水分测定,一般采用水分速测仪,重复10次取平均值(单位:%)。
3.计算公式
实际产量(公斤/亩)=总重量(公斤)×(1-杂质率)×(1-含水率)/(1-13.5%)/面积(亩)。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二、玉米测产方法
(一)理论测产方法
1.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选取测产点上、中、下产量代表地块各一块,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理论测产样点,共取9个样点。
2.测算亩收获穗数
在样点中连续测量11行的距离,分别除以10计测量行距;量取21株,测定株距。计算亩收获株数和收获穗数。
3.产量计算
收获玉米鲜果穗称重量(Z)。然后将理论测产的20株果穗脱粒,分别称玉米粒重(W1)和穗轴重(W2),随机取样2.5kg湿玉米粒(W3),经翻晒或烘干使含水量为15%-20%后称重(W4),并用电容式种子标准水分测定仪测定其含水量,测定5次求平均值,折算成玉米标准含水量的净玉米重量(W5)。玉米标准含水量:14%。
标准含水量的净玉米重量(W5)=W4×(1-M)/(1-标准含水量)
折出籽率%(R1)=(W1/(W1+W2))×100
折干率%(R2)=W5/W3×100
(二)实收测产方法
实收测产取样方法
根据各测产点理论测产情况,或根据地块肥力梯度和长势,取代表区域内上、中、下生产水平(产量等级)的各一块地进行实测,每块地验收面积不小于67平方米。
实际玉米亩产(kg)=出土湿玉米总重量(Z)×R1×R2/田块面积或样点面积。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三、马铃薯、甘薯测产方法
(一)测产时间
在收获前一周进行理论产量,收获时进行田间实测。
(二)理论测产方法
1.取样方法
根据田块肥力梯度和长势、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取代表区域内上、中、下生产水平(产量等级)的各一块田进行理论测产。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理论测产样点,共取9个样点。每个样点为连续10株。
2.产量构成因素测量
根据产量构成因子亩株数、平均单株薯重测算平均亩产量。
在样点中连续量取11行测定平均行距,量取11株测定平均株距,亩株数=666.7÷平均行距÷平均株距。按平均单株薯重、商品薯重测算商品薯率、商品薯产量。其中,马铃薯<50克为小薯,50~150克为中薯,>150克为大薯,50克以上为商品薯,50克以下和破、烂、绿皮薯等为非商品薯;甘薯<100 克为小薯,101~250 克为中薯,>250克为大薯。
3.计算公式
样点理论亩产量(公斤)=(样点商品薯平均理论亩产量+样点非商品薯平均理论亩产量)×(1-杂质率)=(样点商品薯产量÷样点株数10×亩株数+样点非商品薯产量÷样点株数10×亩株数)×(1-杂质率)。杂质率一般取1.5%。
样点理论商品薯率=样点理论商品薯产量÷样点理论亩产量。
平均理论亩产(公斤)(算术平均)=Σ各取样点理论亩产量÷取样点个数。
(三)实收测产方法
1.实收测产取样方法
根据各测产点理论测产情况,或根据地块肥力梯度和长势,取代表区域内上、中、下生产水平(产量等级)的各一块地进行实测,每个样点取近正方形小区,每块地验收面积不小于67平方米。
2.田间实收
将样点全部植株进行收获,并分商品薯和非商品薯分别称重。其中非商品薯指重量小于50 克的小薯以及病薯、烂薯或绿皮薯等薯块。一般情况下,扣除收获薯块总重的1.5%作为杂质、含土量。若收获时薯块带土较多,每点收获时取样5公斤,冲洗前后分别称重,计算杂质率。
3.计算公式
薯块平均亩产量(公斤)=商品薯平均亩产量+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样点商品薯亩产量=单个取样点商品薯重量(公斤)×666.7(平方米)×(1-杂质含量)/该取样点面积。
样点非商品薯亩产量=单个取样点非商品薯重量(公斤)×666.7(平方米)×(1-杂质率)/取样点面积。
商品薯平均亩产量(算术平均)=Σ各取样点商品薯平均亩产量÷取样点个数。
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算术平均)=Σ各取样点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取样点个数。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四、油菜考种测产办法
(一)测产时间
在油菜成熟前15-20天进行理论测产,收获时进行田间实测。
(二)理论测产方法
1.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将示范片均等划分为3个地块,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理论测产样点,共取9个样点。
2.理论产量计算
油菜产量构成因子为四项,分别为密度、单株角果数、角粒数和千粒重,理论产量=密度×单株角果数×角粒数×千粒重。
3.密度
直播油菜:每个样点随机选取1 平方米的3 个样方,调查油菜株数,取平均值A,计算密度(株/苗)=A×667
移栽油菜:随机量选10行,测量行距;随机量取21株,测株距,计算每亩株数。
4.单株角果数
每个样点随机选取代表性的植株20株(长势接近小区整体水平),从中选出逢单(双)数植株计10株调查每株角果个数,取平均值。
5.角粒数
从调查角果数的每株植株中,随机选择30个角果,调查角粒数,取平均数。
6.千粒重
将代表性植株(直播:按样方取;移栽:取10株)齐地割后装入网袋带回室内,悬挂风干脱粒后将籽粒烘干,测定千粒重(g)(随机1000粒油菜籽的质量)。
(三)实收实测方法
1.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将示范片均等划分为3个地块单元,从每个单元中选出代表性地块1块作测产样点进行测产,每个样点面积不小于67平方米。
2.实割实测。选择晴好天气,先将3块测产,每块实割0.1亩以上,摊放田间,并点清实割株数,5天后现场脱粒称重。实割田块面积测量须用海伦公式计算。
3.计算产量
实收产量(公斤/亩)=每亩鲜重(公斤)×[1-含水量(%)]含水量由专家组根据经验认定或取样自然晒干测定。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五、特色杂粮测产方法
(一)理论测产方法
在作物成熟前15-20天对项目测产点的酒用高粱、薏苡、荞麦、小米等特色杂粮作物进行理论测产。
1.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将测产点均等划分为3个地块,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理论测产样点,共取9个样点。
种植规格调查时,在样点中连续测量11行的距离,分别除以10计测量行距;量取11株,测定株距。
2.理论产量计算
按上述取样方法随机抽取3个1m2田块(e、a、c点或b、a、
d点),计算平均亩株数和单株产量,乘以0.85的测产系数后,求得理论亩产。理论产量(公斤/亩)=平均亩株数(株)×平均单株产量(公斤)×0.85(测产系数)。如1m2田块1的A株作物收割脱粒后称重为B(公斤),则田块1的亩株数为A×666.67株,单株籽粒产量为B/(A×666.67)公斤。
(二)实收测产方法
1.实收测产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将测产点均等划分为3个地块单元,从每个单元中选出代表性地块1块作测产样点,每个样点面积不得小于67平方米。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示范点中所占比例×示范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2.田间实收
每个样方内收获全部籽粒,准确计算实收计产面积(S)收获的作物脱粒后称重得到出田鲜重(W),在样方内随机选取10株作物作为标准样本,脱粒、称重后立即测定杂质率(I)、结实率(E)及籽粒含水率(M),按照这些系数,将计产面积内的全部籽粒折算为13%含水率下的籽粒重量,最后再折算为亩产(Y)。计算公式为:Y=(666.7÷S)×W×(1-I)×E×[(1-M)÷(1-13%)]。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六、小麦测产方法
(一)测产时间
在收获前二周进行理论产量,收获时进行田间实测。
(二)理论测产
1.取样方法
根据自然分布、种植品种、产量预估等情况将测产点均等划分为3个地块,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理论测产样点,共取9个样点。
2.理论产量构成因子测量
种植规格调查时,每个样点选取1平方米调查亩有效穗数,计算亩穗数,并随机连续20株调查穗实粒数。
3.理论产量计算
样点理论亩产量(公斤)=每亩有效穗数×每穗实粒数×千粒重g(前3 年平均值)×10-6。
平均理论亩产(公斤)(算术平均)=Σ各取样点理论亩产量÷取样点个数。
(三)实收测产
1.取样方法
将示范点分成3个单元,每个单元按1点取样,共3个点。每个点取近正方形小区,面积不小于67平方米。
2.产量计算
将麦粒去杂,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10次重复,取平均数。
实收产量(公斤/亩)=籽粒鲜重(公斤)÷测产面积×666.7×[1-鲜籽粒含水量(%)]÷[1-13.5%]。
平均产量计算:各单元在区域内所占比例×测产点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七、测产结果
1.面积计算:实测样点面积按海伦公式计算。
2.产量验证:实际亩产与理论测产误差在10%以下则表明测产结果准确。
3.测产结果以产量验收表形式确定。测产结束后,填写产量验收表由专家组签字。
相关信息
-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4-08-21
-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的通知 2024-08-21
- 关于印发安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4-26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2号) 2023-07-07
-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