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建立安顺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党委(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风貌和乡风文明程度,保障农村各项公益性公共设施长久发挥效益,根据省、市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就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工作的总引领,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机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常态化有效管理,是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的基础和根本。各县区要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全民参与、长效管理”的原则,由党、政一把手牵头统筹,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核心工作,常态化开展、高效率推动。
二、目标任务
(一)村庄保洁管理。加强村庄内外日常保洁,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充分利用“五·一”、国庆、中秋等大型节假日定期组织大扫除,确保村内村外道路干净、河道清洁、庭院整洁。加强农村主要道路保洁养护,确保路面、边沟干净整洁、通畅,农村公交招呼站无破损、无乱张贴现象。加强沟渠河塘的日常保洁管护,确保水体水面洁净、水质无异常、无垃圾堆积、无漂浮物、无架棚堆物。
(二)村容村貌管理。组织发动农户开展整治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空闲杂地等乱堆乱放现象。村内杂乱建筑有效整治,违章建筑、破旧危房、残垣断壁及时拆除。村民生产生活行为文明规范,及时消除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排乱倒、乱堆乱烧、乱贴乱画、乱跑乱撒的现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三线”整齐规范,禁止私拉乱接,加强常态化管控,做到安全、有序、美观。
(三)生活垃圾处置。村庄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垃圾收集设施、清运设备。建立简单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积极开展秸秆、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以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提高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标准化及保洁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其他村要建立完善垃圾日常清运制度,保持村庄整洁,同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开展环境整治。
(四)环境绿化养护管理。充分利用空地角落,宜园则园,宜绿则绿,消除绿化缺损,减少地面裸露。发动农户庭院绿化,因地制宜、旧物利用、庭院铺绿、墙面植绿。及时维护村庄绿地、农村公路绿化带和古树名木,做到整齐美观,无堆积物、无断带死株,预防和制止损毁、侵占绿化设施的行为。
(五)生活生产污水排放管理。建立完善村庄污水处理体系、排水体系,做到污水不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畜禽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储运和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到防雨淋、防渗透、防外溢。初步建立县级统筹的污水处理管护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运行有资金、有技术。
(六)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机制的作用,明确村内公厕、活动场所、文体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形成定期打扫、有人管护、有人维修、共同维护的长效机制。农村公厕日常管理到位,全面消除露天粪坑和旱厕,推进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确保农村公厕清洁卫生、规章制度上墙、管护人员到位、设施运行正常、布局合理实用。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储运设施的长效运维,及时检修维护,避免造成设施损坏失修,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维护好农业设施、文体设施、电力设施、交通设施、供水设施、通讯设施、宣传设施等其他公共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和使用安全。维护好村内标志标识,及时更换、清理和规范,做到正确、清晰、美观。
(七)村规民约管理。各村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总体要求,比照本地做得好的塘约村、大坝村等,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本村村规民约,将爱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美丽家园等纳入管理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建立“乡镇(街道)实施、村抓落实”的两级联动和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配合,明确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牵头指导抓好具体行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强化对乡镇(街道)、村的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公共设施管护人员、管护制度、管护经费“三到位”“三落实”。
(三)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村的考核中,开展常态化督查、针对性指导、精准化整改。通过对村定岗、定人、定责,将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村庄日常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强监督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工资报酬直接挂钩机制。通过不断完善机制,落实制度,切实把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主体意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加大曝光力度。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努力营造“农村环境人人建,建好环境为人人”的共建共享浓厚氛围。
(五)突出党建,发动群众。要发挥“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优势,突出基层党组织在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先锋作用,积极引导和发动村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事业中来。
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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